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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省初步普及普通话

时间:2007-05-15 00:00:00来源:教务处 作者:教务处阅读:

    5月9日,从全省2007年度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上传来消息,至2010年,普通话将在我省初步普及。在会上,省教育厅厅长、省语委副主任蒋笃运回顾了过去几年我省语言文字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蒋笃运指出,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我省今后一个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任务是:到2010年,建立并完善语言文字法规体系;普通话在全省范围内初步普及,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基本消除,受过中等和中等以上教育的公民具备普通话的应用能力;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社会用字混乱现象得到有效的遏制,出版物用字、影视屏幕用字和计算机用字达到较高的规范水平;汉语拼音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扭转拼写中的不规范现象;建立起有效的中文信息处理管理制度。

  蒋笃运强调,今后一个时期,在不断开拓我省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域的同时,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要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要继续依法推进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要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新闻媒体、“窗口”行业、农村地区等重点领域的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要配合迎奥运,组织好第十届全国推普周活动。

  学校承担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育普及任务,蒋笃运说,要做好全省的语言文字工作,就要将这项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和高校本科评估体系;形成一批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带动各级各类学校深化语言文字工作;继续坚持将普通话水平达标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聘用条件,将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情况作为业务考核内容之一;加强农村教师的普通话培训,提高其普通话水平达标率;鼓励高等学校成为语言文字应用的表率并为社会服务,支持其相关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活动;加强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学校领导进行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