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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考研作弊将通报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

时间:2006-09-17 00:00:00来源:教务处 作者:教务处阅读:

 

  新华网北京9月17日电:为加强考风考纪管理,教育考生诚信考试,在2007年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将建立考生考试诚信记录。该记录作为招生单位录取工作的参考,考生作弊情况将被通报给考生的工作单位或所在学校。

  教育部要求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等7部门《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从制度和办法上完善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的管理措施,从机制上提高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的有效性。

  同时,教育部还要求各报考点要认真做好培训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考场管理,加大对考试舞弊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考生考试诚信记录。该记录将作为招生单位录取工作的参考,同时,考生作弊情况将被通报给考生的工作单位或所在学校。

  据了解,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07年1月20日至21日举行。报名时间为2006年10月10日至31日。与去年相同,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于2006年9月18日至23日进行预报名。目前,报名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