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本科专业各类主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新《课程纲要》),并从2005年开始全国执行。
据了解,新《课程纲要》按照“少而精、博而通,强化基础、打通主干、深入前沿”的原则和思想,重新选择、确定学科主干专业课程内容,按照综合课程进行分类,开设了846学时、45学分的六类课程。这六类课程包括体育人文社会学类课程、运动人体科学类课程、田径类课程、体操类课程、球类课程、武术类课程。另外,这六大类主干课程对选编教学内容的基本要求进行了归纳与总结,体现了与高校教育改革理念相一致、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要求相适应的时代性;反映本课程领域的新进展、新成果和当代国内外体育教学的新观点、新方法的前沿性;有利于全面发展学生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学生运用相关理论和方法分析与解决体育运动中的问题,尤其是学校体育问题的实际能力的实践性;突出专业特点,结合项目的价值,发展学生的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的专业性。
同时,新《课程纲要》不同类别主干课程的评价与课程教学目标紧密结合,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专业技能评价和个性与创新评价结合、过程评价和终结评价结合、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结合,重视心理过程评价,符合现代教育评价的发展趋势。
据了解,新《课程纲要》是在《全国普通高校体育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改革、创新与实践》课题的基础上形成的,它的制定由召集单位和参加单位组成各个学科的专家组完成,具有参与单位分布广泛性、参与学科专家权威性等特点,同时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有关学校和全国普通高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意见。
该课题主要负责人、福建师大副校长黄汉升介绍说,新《课程纲要》由课程目标、选编教学内容的基本要求、教学基本内容、教学基本要求、学习评价和教学基本条件六个部分构成,是关于体育教育专业建设的指导性教学文件,它是各有关学校制定课程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开展教学评估、实施教学管理和教材建设的重要依据,也是教育部对体育教育专业点进行教育、教学评估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