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计划管理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务管理 > 教学计划管理 > 正文

关于遴选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校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时间:2019-06-19 00:00:00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各教学单位:

校公共选修课是大学生素质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开阔视野,优化知识结构,培养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公共选修课建设,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信院字〔2017〕195号)(附件1)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校公共选修课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课要求

1.校公共选修课分为“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艺术欣赏与体育健康”“创新创业与职业规划”四个模块,申报课程应明确所属模块。

2.校公共选修课起止周为每学期2-17周,总学时为32学时,学分为2学分,不得跨学期开课。

3.拟开设校公共选修课的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独立讲授过一门必修或限选课程并圆满完成教学任务,授课内容与本人专业或教研领域相符,所开课程教学资料齐备。

二、遴选程序

1.教学单位申请。教师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开设公共选修课申请表》(附件2),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课程教学大纲(模版见附件3)、教案(不少于6学时)、课程简介各一份。教学单位组织试讲等考查后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2.教务处组织遴选。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校公共选修课进行遴选,遴选结果报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实施。

三、课程管理

1.校公共选修课的选课、排课和管理由教务处和教学单位共同负责。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该校公共选修课的开设:

(1)未经教务处批准擅自停开课程、更换教师;

(2)连续两个学期选课人数低于30人;

(3)在教学检查中,学期平均到课率不足60%;

(4)在课程考核中发现考核不严格、不严肃的。

3.严格课程考核。应坚持“过程性”“多样性”和“有效性”原则进行,避免出现单一或一次性考核作为课程成绩的现象。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特点科学设计课程考核方式并严格执行。确需采用课程论文或作品设计为课程的唯一考核方式,必须明确课程论文(作品设计)的内容与课程目标之间的支撑关系,确定评分依据。考核结束后,要规范整理和妥善保管课程考核相关材料,并列入试卷检查范围。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重视校公共选修课的遴选工作,于2019年6月28日(周五)前将相关材料和本单位的汇总表(附件4)报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909507835@qq.com。

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6391937。

 附件:

1.信阳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2.信阳师范学院开设公共选修课申请表

3.信阳师范学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模板(2019年)

4.信阳师范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拟开设校公选课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