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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本专科学生毕业资格暨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16 11:35:38来源: 作者:阅读:

信院教发〔2021〕6号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整体安排,教务处决定于2021年3月22日至5月28日开展2021届本专科学生毕业资格暨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查工作

(一)各学院要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毕业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各学院要按照毕业资格审查的程序和时间安排,认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

1.各学院于3月22日至4月16日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对2021届本专科学生已考核学期的成绩进行审查。

2.各学院通知2021届本专科学生于3月22日至4月7日对“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的个人基本信息进行网上确认,认真填写《毕业生信息核对表》。

(三)5月21日至5月28日,教务处通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对2021届本专科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四)凡学籍异动的2021届本专科学生,必须达到所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毕业最低学分。所学课程不齐全者,必须重修所缺课程并通过考核取得该课程学分。

(五)所有应届生均需通过毕业资格审查和个人申请情况确定毕业、结业、肄业和延长修业年限状态,均需通过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确定是否授予学位状态。

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

(一)各学院应切实加强应届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

(二)5月21日前,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信院字〔2017〕202号)所规定的授予学位的基本条件和要求,认真审核本学院应届生的学士学位授予资格,拟定本学院应授予学士学位者名单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三)6月7日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各学院提交的拟授予学士学位者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将结果予以公示。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