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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六级考试证书与成绩单修改、补发等规定说明

时间:2007-03-09 00:00:00来源:教务处 作者:教务处阅读: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近期改革目前正在进行,关于以前证书及改革后的成绩单如有登记、打印等错误进行更改的,按如下规定执行。

1.2005年1月证书有关信息的更正

• 凡因报名过程中出现操作差错而造成证书上考生姓名、系别名称等信息出现错误而需更改者,必须凭考生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含参加考试时间、考试级别、准考证号、成绩并加盖公章)、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向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核实后予以更正,并更换证书。如考委会办公室审核后,确定不能予以更正,将回函说明。

• 受理时间: 2005年9月15日至12月15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 办理方式:申请者必须通过邮局(考委会办公室不予当面受理)将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申请者的姓名及详细通讯地址挂号邮寄至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方式见 9月中旬考委会网站上的通知)。考委会办公室将更正后的证书挂号邮寄至申请者本人。

2.2002年1月以后各次考试成绩证明的补发

• 凡参加 2002年1月至2005年1月各次考试的考生,如证书遗失,则只能补发成绩证明。需要补发成绩证明的考生,须凭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含参加考试时间、考试级别、准考证号、成绩并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复印件,向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核实后,补发由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 “CET考试成绩证明”,不再补发证书。如考委会办公室审核后,确定不能补发成绩证明,将回函说明。

• 对参加 2002年1月以前考试的考生,不再补发成绩证明。

• 受理时间: 2005年9月15日至12月15日。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 办理方式:申请者必须通过邮局(考委会办公室不予当面受理)将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申请者的姓名及详细通讯地址挂号邮寄至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方式见 9月中旬考委会网站上的通知)。考委会办公室将“CET考试成绩证明”挂号邮寄至申请者本人。

3.2005年6月以后成绩证明的补发

• 考试后两年内,凡因成绩单遗失而需补发成绩证明的考生,须凭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含参加考试时间、考试级别、准考证号、成绩并加盖公章)和身份证复印件,向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核实后,补发由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 CET考试成绩证明”。如考委会办公室审核后,确定不能补发成绩证明,将回函说明。

• 受理时间:每年集中办理 2次。第一次:3月15日至6月15日。第二次:9月15日至12月15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 办理方式:申请者必须通过邮局(考委会办公室不予当面受理)将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申请者的姓名及详细通讯地址挂号邮寄至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方式见 9月中旬考委会网站上的通知)。考委会办公室将“CET考试成绩证明”挂号邮寄至申请者本人。

4.2005年6月以后的成绩核查和成绩单确认

• 成绩核查:

• 凡需要对本人成绩进行核查的考生,须凭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含参加考试时间、考试级别、准考证号、成绩并加盖公章)、成绩单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向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

• 受理时间:每次考试成绩发布后两个月内。

• 办理方式:申请者必须通过邮局(考委会办公室不予当面受理)将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成绩单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申请者的姓名及详细通讯地址挂号邮寄至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考委会办公室将核查结果挂号邮寄至申请者本人。

• 成绩单确认:

• 考委会正在建立网上成绩单确认系统。何时开通,请留意考委会网站上的通知。

5.考委会通讯地址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办公室
上海邮政信箱30-14
上海交通大学浩然高科技大厦2203室
上海华山路1954号,200030
电话:021-52583311
传真:021-62932756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

200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