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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信阳师范学院2012-2013学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3-26 00:00:00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全面推动我校阳光体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依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体育局《关于实施新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2007]276号)精神,决定开展信阳师范学院2012-2013学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测试项目
男生:①身高  ②体重  ③肺活量  ④握力  ⑤立定跳远  ⑥1000米
女生:①身高  ②体重  ③肺活量  ④仰卧起坐  ⑤立定跳远  ⑥800米
二、测试对象
2010级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三、测试地点
学校西田径场(塑胶田径场)。
四、测试时间
2013年4月13日(星期六)全天(上午8:00~11:50,下午15:00~17:00)。如遇阴雨天气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或校园一卡通(其他任何证件均无效)。测试时交测试教师查验,否则不予测试。
2.参加测试学生应提前20分钟到田径场主席台北侧看台侯场。
3.测试时务必着运动装、穿运动鞋。
4.凡因病、伤或残疾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由校医院开据证明,经体育学院大学体育部核实批准,可申请免予测试。申请免于测试学生须下载并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见附件),于4月10日上午11点30分前送交体育学院大学体育部备案,否则以缺考处理。
5.由于测试时间紧迫,请各位同学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测试,逾期不再组织补测。请各学院务必做好对学生的宣传工作。
六、测试纪律
1.学生在测试中应注意安全,测试完毕后应及时离开田径场。
2.凡在测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学校将严格按照信阳师范学院《考试管理工作条例》、《学生考场规则》和《关于考试违纪处理的暂行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3.登载成绩时如有笔误或确需更改,需经测试裁判员签名方可,否则以作弊论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