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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和论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4-24 00:00:00来源:教学科 作者:张帆阅读:

各学院:

为加强专业建设,优化和调整专业结构,提高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新增本科专业的申报和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的基本原则

(一)新增专业申报要充分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需要,以发展应用型学科专业为重点,突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通过增设新专业促进学科专业调整和优化,努力形成与国家经济、文化相适应的学科布局和人才培养结构。

(二)增设新专业要符合我校长远发展目标和专业发展规划。新专业应具有一定的办学基础和相应的学科支撑,具有比较广阔的社会需求和发展前景,有利于凸显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及办学效益。

(三)新专业申报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高[2012]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

二、新专业申报的基本条件

申报新专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学校的发展规划,对人才需求做出科学的预测,有人才需求论证报告,年招生规模一般不少于60人。

(二)有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专业培养方案和其它必需的教学文件。

(三)能配备完成该专业培养方案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一般应有相近专业为依托或已形成较为明显的专业优势。

(四)具备一定的专业办学基本条件,具备完成该专业培养方案所必需的设备、图书资料等保障条件。

三、新专业申报的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调研论证。各学院要进行充分调研、认真论证,对人才需求进行深入分析,对生源状况和毕业生就业形势要做出较为科学的预测,在此基础上形成论证报告。

(二)材料准备。申报新专业需准备如下材料:

1.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2. 申请新增专业的论证报告。

(三)申报时间。6月1日前,请各学院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及拟申报专业论证报告各一份交至教务处教学科(综合办公楼230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jwcjxk0928@163.com

四、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申请新增专业论证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 增设该专业的必要性(人才需求调查预测、行业发展背景等);

2. 增设该专业的可行性(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制度等保障措施);

3. 拟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关于修订全日制普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2014)》要求制定);

4. 拟设专业的人才需求论证报告(包括参加论证专家名单、专家论证原始记录等);

5. 拟设专业的任课教师情况一览表;

6. 拟设专业的专业建设规划;

7. 对申请表栏目中教师基本情况和办学条件等的补充说明材料。

联 系 人:张帆

联系电话:6390928

附件:1.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doc

          2.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doc

教务处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