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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0-28 18:01:35来源: 作者:刘勇华阅读:

各学院、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信阳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校发〔2023〕7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2年校级教育学改革研究重点课题项目;2022、2023、2024年校级教师教育课程改革课题研究项目;2024年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上述项目(已推荐获批省级教改项目的除外)原则上均应参加本次结项鉴定工作,不能按时提交结项鉴定材料的应提交延期结项申请报告。

二、材料要求

请项目负责人11月10日前提交项目结项报告和成果证明材料(一份,合并装订)至教务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勇华

电   话:6390937

地   址:综合办公楼223房间

邮   箱:xynujxk@qq.com

 

附件:信阳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报告(参考模板)

 

教务处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