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院、项目负责人:
请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本科教育类)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280号)要求,做好项目结项鉴定工作,并将项目鉴定结项书、主要成果佐证材料(各一式一份)于11月1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无法按时结项或项目成员(含顺序)因人员调离等特殊原因有变更的,要同时提交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
联系人:刘勇华
电 话:6390937
地 址:综合办公楼223房间
邮 箱:xynujxk@qq.com
附件: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本科教育类)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