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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硕师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3-26 00:00:00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和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的通知》(教学司〔2013〕1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现将2014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程序及时间
    1、组织报名
    2013年9月22日—26日
    各有关学院向学生公布遴选条件、推荐名额和排名办法。具备推荐资格的学生认真填写《信阳师范学院2014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一式2份,学院留存备案1份),并提交由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奖励证书、已发表论文等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每生一袋,注明学生基本信息)。未提交申请表者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2、学院审核公示
    2013年9月27—29日
    各有关学院相应成立“硕师计划”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本单位具体实施细则,确定本单位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接受师生的监督。
    3、材料报送
    (1)2013年9月30日18:00前,各有关学院将本单位“硕师计划”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盖章的成员名单、本单位“硕师计划”推荐工作具体实施细则、《信阳师范学院2014年“硕师计划”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学生填写的《信阳师范学院2014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申请表》(1份)报送教务处实验实习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ynu3530@163.com)。
    (2)材料一经报送不得变更。确有自愿放弃推荐资格者,须由本人写出书面声明,经所在学院“硕师计划”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重新报送相应材料。
    4、学校复核
    2013年10月2日前,学校对各学院所报推荐资格材料进行审核。
    5、学校公示
    2013年10月3日—9日
    学校在校园网主页上公示“硕师计划”推荐名单。师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本人可以书面实名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学校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核查,对名不副实的学生一律取消资格,同时缩减该生所在学院下一年度“硕士计划”推荐名额,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交教师聘用合同、领取登记表和校验码
    “硕师计划”推荐生应与任教学校所在县教育局签订《教师聘用合同》(一式3份,签约县、培养学校、学生本人各留存1份),以学院为单位及时交送教务处(交表时间为教育厅组织扶贫县教育局、农村学校与高校“硕师计划”推荐生的供需见面会后)。供需见面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已签约学生领取《2014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一式3份,黑色水笔如实认真填写),以学院为单位及时交送至教务处。同时,已签约学生到研究生处招生办领取研究生网上报名校验码(只能填报“信阳师范学院”,并标明本人志愿到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
    7、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硕师计划”推荐生要在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报名时间内,及时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具体时间遵照教育部统一规定。
    二、推荐条件
    以下1—4条为必备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具有健康的身心素质;
    2、专业主干课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前40%以内;
    3、英语水平达到国家四级考试水平(体、音、美专业可适当放宽);
    4、具备教师资格,志愿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
    5、推荐专业: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秘教育、对外汉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英语、生物科学、地理科学、体育教育、教育学(含小学教育)、心理学、美术学、音乐学和历史学专业;
    6、同等条件下,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较强,在学科技能竞赛等实践创新活动中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厅级奖励或在校学习期间在CN以上刊物发表论文者及参加一学期实习支教的学生优先。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考试作弊及协同作弊者;
    (2)受警告及其以上纪律处分者;
    (3)毕业时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三、推荐名额
    教育部核准我校2014年“硕师计划”的推荐指标为30名。我校“硕师计划”推荐指标的分配根据各有关学院的教育硕士招生资格和相关师范类专业学生人数确定。具体指标分配如下:
相关学院
指标
相关学院
指标
相关学院
指标
政法学院
2
外国语学院
3
美术学院
2
文学院
5
生命科学学院
3
音乐学院
3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3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1
历史文化学院
1
物理电子工程学院
1
体育学院
2
 
 
化学化工学院
2
教育科学学院
2
 
 
    四、服务范围、服务期及培养
    1、“硕师计划”的服务范围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河南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学校,以中学为主。
    2、“硕师计划”生在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为三年,期间边工作、边学习,完成研究生基础课程学习,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完成硕士论文答辩,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3、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硕师计划”与“特岗计划”相结合。“硕师计划”生务必及时登录特岗教师招聘系统,按时完成报名资格初审。不履行特岗教师报名手续的“硕师计划”生,将不能被录取为特岗教师。2014年8月前“硕师计划”生到签约扶贫县农村学校办理报到手续,户籍及人事档案等落在任教学校所在县,同时将《2014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放入人事档案。三年服务期满后,“硕师计划”生可选择继续留在当地任教或其它。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硕师计划”生,不转户口、档案。其它“硕师计划”生,户口、档案转至培养学校。
    4、“硕师计划”生于2017年9月到培养学校报到并进行为期一年的在校学习。学生报到时需持《2014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登记表要包含任教满三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考核意见。任教未满三年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其他
    为确保“硕师计划”工作顺利实施,“硕师计划”推荐生在完成签约、复试和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后,正式确定为“硕师计划”培养对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违约或不履行相应义务。否则,将不再发放就业协议和办理改派手续,责任由学生自己承担,同时缩减该生所在学院下一年度“硕士计划”推荐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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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