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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信阳师范学院-信阳市教育局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实验区”研究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4-03-26 00:00:00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河南省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实验区引导发展计划的通知》(教师[2012]830号)文件精神,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师培养质量,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信阳师范学院-信阳市教育局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决定启动实验区研究项目的申请、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实验区高等师范院校和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的紧密结合,推动实验区高等师范教育与基础教育的协同创新,深化实验区教师教育改革,形成一批高质量的教师教育研究创新性、应用性成果。
    课题研究以问题为中心,立足实验区实际,结合实验区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现状,突出解决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二、申报条件
    1.课题主持人为信阳师范学院从事教师教育类课程教师、“双导师制”导师和实验区实习基地教师等。实验区项目组成员不得以主持人身份申报。
    2.课题主持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较高的教师教育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学能力突出,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有一定的前期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其中,重点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3.课题研究应体现教师教育改革的基础性、前沿性、实践性与创新性,能反映未来教师教育和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趋势。
    4.课题立意新颖,立项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案科学可行,研究条件基本完备,经费预算合理。
    5.课题主持人限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参与的课题原则上不能超过2项。课题组成员中必须有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师、教研员或“双导师制”成员参与,比例不少于30%。课题组成员不超过6人(含负责人)。
    三、立项和资助
    实验区研究项目分为重点研究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届时,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获准立项的重点研究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10000 元,一般研究项目资助经费为每项2000 元。
    四、研究期限、成果形式
    1.课题研究自立项之日起,期限为1年。
    2.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和系列论文。其中,重点研究项目发表不少于2篇核心期刊论文;一般研究项目发表论文数量不少于1篇。同时,发表论文必须注明“信阳师范学院(信阳市)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实验区项目研究成果及项目编号:教师[2012]1112-3”。
    五、申报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教师积极申报,并负责联系各“双导师制”导师、实习基地教师参与申报。
    2.重点研究项目要依据项目指南原题申报,一般研究项目可参考项目指南自拟题目。
    3.课题主持人应认真填写《信阳师范学院-信阳市教育局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实验区研究项目申请书》,该申请书可在教务处网页下载。项目主持人将本人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书1式1份送交到实验区办公室(教七楼5楼502房间),电子版申请书发送到实验区电子邮箱。
    联系人:李文田,冯一兵,联系电话:13462063091,13939766779,电子邮箱:xynusyq@163.com
    4.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信阳师范学院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实验区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doc

        2.信阳师范学院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实验区研究项目指南.doc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