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硕师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信院办字〔2020〕14号)精神,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核,拟确定以下30名同学为我校2021年“硕师计划”推荐人选(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8日至9月20日。
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推荐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纪委或教务处反映。单位提出的异议,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纪 委6390701
教务处6393530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