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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国培计划”总结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09 17:04:59来源: 作者:朱明阅读:

信院教发〔2021〕4号

各相关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国培计划”总结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1〕75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年项目评估总结

      (一)各学院要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围绕培训情况、取得成效,主要举措、经验和亮点,存在问题和对策分析,项目后续实施的安排与设想等4个方面,做好项目工作总结,梳理存在的问题,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各学院要进一步核查、核对2020年“中西部项目”“幼师国培项目”参训学员信息,于2021年4月10日前在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中完成数据更新工作。

       二、遴选推荐优秀工作案例

       各学院要积极总结经验做法,注重典型经验挖掘,撰写包括项目统筹规划、模式创新、体系建设、管理改革等主题的优秀工作案例,按照2020年“国培计划”优秀工作案例报送要求(附件1)填写《河南省“国培计划(2020)”优秀工作案例推荐表》(附件2)。

       三、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项目评估总结和优秀工作案例推荐工作。

      (二)各学院要将自评报告、优秀工作案例以及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国培计划”中要求的其他材料(附件3),于2021年3月2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sysxk3530@163.com。

      (三)省教育厅将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20)”——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2020〕323号)要求,按照过程管理占比30%、成果考核占比30%、参训教师满意度占比30%、相关利益群体评价占比10%对承训单位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资质调整、任务承担、经费分配的重要依据,持续实施项目绩效考核末位淘汰制度。

       联系人:朱明,电话:6393530,地点:行政楼226房间。

       附  件:1.2020年“国培计划”优秀工作案例报送要求

                   2.河南省“国培计划(2020)”优秀工作案例推荐表

                   3.2020年“国培计划”总结提交材料清单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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