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5〕167号)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省级研究性教学、智慧教学专项教改研究项目结项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1.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2022 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高〔2023〕36 号),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高〔2023〕388 号);
2.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2021 年河南省本科高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教高〔2021〕489 号),2023 年河南省本科高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教高〔2023〕334 号)。
我校牵头获批的以上项目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报教务处审核后报教育厅备案。
二、鉴定结项条件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教高〔2021〕433 号),项目须在完成项目立项时确定的研究及改革目标和实施方案、实施计划等基础上,完成以下 4 项标志性成果不少于 2 项。
1.项目成果在 2 所以上学校教学实践应用;
2.项目成果在CN期刊公开发表有教育教学论文;
3.项目成果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规划教材、教学名师、专业认证等)支撑并能充分体现;
4.项目成果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三、鉴定结项方法
根据教育厅工作安排,学校成立项目鉴定委员会,委员会专家组7人,其中校外专家5人,项目结项鉴定采用专家会评方式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1.由专家组主持鉴定工作。
2.项目主持人介绍项目研究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现场答疑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结项意见。
四、注意事项
学校计划8月底组织开展项目结项鉴定工作,各项目负责人请于8月25日前按要求将鉴定结项书、主要成果佐证材料、鉴定结项汇总表各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勇华
电 话:6390937
地 址:综合办公楼223房间
邮 箱:xynujxk@qq.com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
2.有关表格
教务处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