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5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信院字〔2015〕113号)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拟转出、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初审同意,转专业考试,学校审核等程序,拟同意禹苗苗等165位同学转专业,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若有异议,请于2015年12月30日18:00前以书面形式向纪委或教务处反映。
纪委联系电话:6392589
教务处联系电话:6391929
附件:2015年普通本专科生拟转专业学生名单.doc
教务处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