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实习教学工作,表彰在实习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教师和学生,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实践育人工作的实施方案》(信院字[2013]29号)和《关于认真做好2010级教师教育专业学生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信院教发[2013]1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优秀实习生及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实习工作中成绩突出的2014届毕业生及其指导教师。
二、评选办法
1.参照《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及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各学院择优推荐。
2.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名额为本单位实际参加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20%以内,优秀实习生推荐名额为实习生总数的20%以内。
3.指导或参加过实习支教、国培顶岗、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等教学实践活动的实习生或指导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4.学校在各学院评选推荐的基础上,进行审核认定。
三、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实习工作实绩,确保评选质量。推荐名单要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2.被推荐的教师和学生分别提交《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评审表》(附件1)、《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评审表》(附件2)一份;各学院提交《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3)、《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附件4)一份。
3.上述推荐材料请于2014年4月1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验实习科(办公楼232房间,电话83530),同时将汇总表电子文档(附件3、4,excel格式)发送至邮箱:xynu3530@163.com。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评审表.doc
2.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评审表.doc
3.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xls
4.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xls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