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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三届校长教学质量奖的通知

时间:2020-09-15 16:52:12来源:教学研究部 作者:孙太红阅读:

各单位:

为进一步突出本科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引导教师潜心教学,表彰在本科教学一线取得显著成绩的优秀教师,根据《信阳师范学院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修订)》(信院字〔202085号),学校决定评选第届校长教学质量奖。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09月至11月。

二、评选对象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三、评选人数

不超过10名。

四、评选条件

凡我校从事本科教学工作,且未担任副处级及以上职务的在职专任教师,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报校长教学质量奖。

(一)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在师生中具有良好口碑。

(二)长期坚守本科教学一线,近五年均承担本科生课程教学任务,并完成年度教学工作量。

(三)教学理念和方法先进,教学特色鲜明,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且近五年年度教学质量考评获优秀等级2次及以上。

(四)积极开展教学基本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近五年具备下列条件两项及以上:

1.主持或参与(前三名)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及以上;或主持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项及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我校认定的D级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教学研究论文1篇及以上。

2.主持或参与(前五名)校级及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项及以上;或参与省级及以上规划教材编写工作,担任主编、副主编并撰写2万字及以上,或参编撰写5万字及以上。

3.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前五名);或获校级教学成果奖(前三名)。

4.获校级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5.指导的学生在学科竞赛、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方面获得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凡具有《信阳师范学院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修订)》第五条相关情形者,不得参评校长教学质量奖。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2020910930日)。各教学单位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见附件1)对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进行综合考评,向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推荐一定比例的候选人,并于2020930日前将候选人相关材料报送至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地点:综合办公楼223房间;联系电话:6390387;联系人:孙太红)。报送材料如下:

1.信阳师范学院校长教学质量奖申报表(见附件2);

2.相关佐证材料;

3.课堂教学录像(45分钟、rm格式、不大于100MB)及本节教案、课件。

(二)资格审查20201011015日)。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评选条件,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评候选人。

校领导可根据各教学单位推荐情况,在上述初评候选人之外从联系教学单位直接提名1位在教学工作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初评候选人。

(三)学校初评202010161116日)。初评主要采取学校专家评价和学生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校专家主要由学校教学督导组成员、教学单位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历届教学大奖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等组成。评价内容包括查阅教案、课件和教学录像;学生评价包括随堂听课时学生打分和学生网上评教成绩两个部分。根据每位初评候选人的最终得分,依次确定若干名终评候选人。

(四)学校终评202011下旬)。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对每位终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不超过10名的校长教学质量奖获奖教师。

六、评选组织

(一)学校成立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任委员:李  

副主任委员:余本海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井强山  牛继强  尹全海  付永昌  朱桂琴  祁传达

李文发  李全亮  李宝峰  李贵杰  李保红  杨云善

余道明  邹东升  沈文慧     武治国  金荣权

赵万鹏  胡余旺  袁红雨  高洪波  涂友超  盛正国

彭荣胜  董保卫  焦素娥  谢根党  蔡满园

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李贵杰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评选工作。

(二)各教学单位成立校长教学质量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校长教学质量奖申报人的资格审查、考核和推荐工作。

七、表彰奖励

校长教学质量奖获得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5万元,并根据绩效目标考核结果给予相应奖励2020年度和2021年度本科教学工作量增加0.2的质量系数进行核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符合基本条件时优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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