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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和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8-30 16:02:03来源:教学科 作者:刘勇华阅读:

信院教发〔2021〕25号

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教高〔2021〕232号)要求,结合校级教改项目进展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省级和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1.省级鉴定项目以《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2020〕27号)确定的项目为准,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2017年立项延期结项的项目须参加本次鉴定。2020年度河南省新工科和新农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可参加本次鉴定。

2.校级鉴定项目以学校《关于公布2019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信院办字〔2019〕34号)确定的项目为准,其中已被推荐获批省级教改项目的直接参加省级项目鉴定。2017年立项延期结项的项目须参加本次鉴定。

二、鉴定结项原则

以“实事求是、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通过鉴定结项,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实现预期目标,对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项目研究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三、鉴定结项条件

1.完成项目立项时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项目报告。

2.鉴定结项项目应准确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注重原创性改革,体现新时代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取得实质性教学成果,发表有高水平教改论文。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自我评价。

3.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新工科项目和新农科项目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4.省级鉴定结项项目除以上条件外,在以下4项标志性成果不少于2项:

(1)项目成果在2所以上学校教学实践应用;

(2)项目成果在CN期刊公开发表有教育教学论文;

(3)项目成果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规划教材、教学名师、专业认证等)支撑并能充分体现;

(4)项目成果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标志性成果须在此标准上提高等级和数量。

四、鉴定结项方法

1.本次省级项目鉴定工作,所有项目由教育厅委托我校聘请专家组织鉴定。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新工科项目和新农科项目鉴定结论由教育厅统一审核确定,一般项目鉴定结论由我校组织专家鉴定、教育厅复核。

2.省级项目鉴定采用专家会议评审方式,工作程序为:

(1)由专家组主持鉴定工作。

(2)项目主持人PPT汇报项目研究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现场答疑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结项意见。鉴定意见应包括:提交的结项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研究目标和任务是否完成;研究成果的创新性贡献表现在哪些方面;实践应用对比分析优势所在,推广应用实际效果表现在哪些方面,推广应用前景如何;对成果水平的定性综合评议意见;对项目研究的进一步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3.校级项目评审采取专家会议评审方式进行。

未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者,不予通过鉴定结项。

五、鉴定结项要求

1.所有立项项目原则上应完成工作任务并参加鉴定结项。确实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本次不能结项的项目、人员信息有变动的项目须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含电子版),省级项目经学校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审批,校级项目报教务处审批。

2.省级鉴定项目需提交《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书》、主要成果佐证材料(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一式一份(含电子表)。本科教育、新工科、新农科类结项汇总表需同时在线填报,并确保在线表与纸质表内容完全一致,在线填报网址为https://wj.qq.com/s2/8898626/2136/。

3.校级鉴定项目需提交《信阳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书》、主要成果佐证材料各一式一份(含电子版)。

4.装订要求。省级项目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鉴定结项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页码。校级项目按照《鉴定结项书》、支撑材料顺序合订成册,不再装袋。

5.时间要求。所有鉴定结项材料须于9月24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勇华

电   话:6390937

地   址:综合办公楼230房间

邮   箱:xynujxk@qq.com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

          2.信阳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书

          3.信阳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