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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线上教学督导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01 15:25:07来源:教学质量科 作者:马斐阅读:

信院教发〔2021〕26号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障我校线上教学科学、规范、有序开展,确保线上教学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所有参与线上教学的本科课程。

二、工作内容

从课程建设质量、教师教学质量、学生学习质量、学生反馈信息等方面对线上教学质量进行监控。

1.课程建设质量

抽查线上课程建设情况,内容包括教学资源、课程章节、课程资源(如课件、速课资源、视音频资源)等。对质量较差的课程予以反馈,并责令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完成建课;对于责令后仍未按要求完成建课的,认定其为教学事故。

2.教师教学质量

课程访问量、发布签到、主题讨论次数、任务点数量、作业数量、测验题数量等主要指标进行监控,将评分功能发起次数等指标作为课程改进主要指标进行监控。对于教学质量较差的教师,反馈至学院,由学院督促并帮扶整改;对于整改后效果依然较差的,取消该教师本学年教学质量考评优秀资格。

3.学生学习质量

重点监控学生线上学习期间签到、作业完成、测试题完成、任务点完成、在线学习时长等数据。对相关数据较差的学生反馈至学院,学院将信息反馈给任课教师和学生,并进行帮扶整改。

4.学生反馈信息

实施线上教学学生信息员反馈制度,适时组织学生教学信息员线上座谈访谈、问卷调查,多种形式收集线上教学质量信息,反馈线上教学状况。同时发起全校性课程评价,收集全体学生对线上教学课程的意见和建议。将有价值的教学信息反馈至各学院,各学院将信息反馈给任课教师。

三、督导方式

各学院制定本单位线上教学质量保障实施方案,组织人员通过超星网络教学平台等方式对线上教学情况进行督导,如实填写《信阳师范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线上教学督导记录》(附件1)。采取其他平台和渠道授课的,学院要检查课程的过程性材料,材料由学院保存备查。同时,还要与学院学生信息员、班级学生沟通,全面了解教师线上教学情况。

学校组织人员通过超星网络教学平台等对授课及各学院线上教学督导情况进行监测,并将结果及时进行通报;对未完成教学任务或产生其他不良影响后果的教学行为进行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依据《信阳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中网络空间建设指标对各学院进行量化评估,评估结果直接应用于2021年本科教学评估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落实主体责任,依据学校线上教学相关要求,对本单位的教学运行及其质量监控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并对学校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

2. 各学院要在每周日前要将本周《信阳师范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线上教学督导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线上教学运行周报告电子版发送至531607395@qq.com

3.在线上教学结束之后,各学院将本单位线上教学期间总体教学质量报告纸质版(需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子版发送至531607395@qq.com。


附件:1. 信阳师范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线上教学督导记录

       2. 信阳师范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线上教学督查情况汇总表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