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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级普通本专科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24 11:45:55来源:教务科 作者:阅读:

信院办字〔2021〕11号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级普通本专科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事关招生考试和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事关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意义重大。通过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坚决将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和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阻拦在校门之外,把好新生入口关,维护学校的办学声誉和形象,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二、对象范围

(一)2021年度录取的普通本专科生;

(二)往年录取后保留入学资格和因患病等原因未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的本专科生;

(三)预科阶段培育期满进入我校学习的学生。

三、工作内容

(一)严格新生入学报到资格审查

学校建立审查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校领导“三级审签”工作机制。

1.学院审查。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各学院要安排工作人员将新生的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报名和录取数据进行逐一核查,并将现场采集的新生照片与高考报名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利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人像比对”等信息技术手段进行逐一严格比对,组织新生填写《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卡》(附件1),并与其档案中的信息认真核对,于10月22日前将《信阳师范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卡》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在学生宿舍、班级固定教室等场所张贴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照片,公开省教育厅和学校的监督举报电话。对往年录取后保留入学资格和因患病等原因未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学生,入学也要纳入新生报到资格审查范围。

对有疑点的考生,若考生主动自愿放弃入学资格,各学院及时收回录取通知书,并填写《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拟清退考生登记表》(附件2)。对暂时无法认定结果的,第一时间联系招生就业处和教务处进行协查,填写《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存疑考生登记表》(附件3)。对未按规定办理报到手续的,填写《未报到新生登记表》(附件4)。

各学院对新生入学报到资格进行审查后,请务必于9月28日前将《未报到新生登记表》,10月22日前将《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拟清退考生登记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存疑考生登记表》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部门复审。教务处会同招生就业处对各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审,对存疑信息进一步调查,并将复审结果报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学校研究。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各相关部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结果进行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审查发现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对存在异议的,及时上报省教育厅进行核实,严防资格造假。

(二)严格新生入学后复查

在新生入学后,各相关单位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考生电子档案、考生入场照片、答卷笔迹图像和入学报到信息等进行复查,实行工作人员一人复查、一人审核并签字确认的工作机制。

各学院要对通过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录取新生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通过“学科教师”地方公费师范生、“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公费师范生等专项计划政策录取新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招生就业处提供政策依据和相关材料。

各学院要按照相关要求对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开展前置学历资格审查,教务处进行复核。

学校于10月2日(周六)上午9:00-11:00统一组织新生文化课复试,各学院做好考试安排工作。新生不得无故缺考,个别因特殊原因暂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者,须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学院另行安排复试。艺术、体育类专业,由所在学院安排专门人员组织开展专业课测试和复核工作。对测试成绩与高考成绩严重不符、测试试卷笔迹与省级招办提供的笔迹图像信息有差异的、入学专业复测不合格的新生要进行重点核查,认真查清原因。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新生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等进行复查。

校医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条款规定,对体检存在问题的新生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新生入学后复查工作结束后,请各学院按时报送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总结,于10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教务处会同招生就业处对各学院的复查结果进行复核。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复查结果进行研究和处理。

(三)严肃复查结果处理

对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中发现的问题,教务处将会同招生就业处等部门,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核实存疑信息。对测试成绩与高考成绩严重不符、测试试卷笔迹与省级招办提供的笔迹图像信息有差异的、入学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有显著差异及其他复查存疑的新生要进行重点核查,组织专门调查,认真查清原因。对于查实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学校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重大问题的处理。

组   长:李   俊

副组长:余本海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建旭  刘党英  李宝峰  张景伟  赵明民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李宝峰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相关单位要将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程序步骤、职责分工和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的政策法规。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第一责任人。

各学院要相应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方案,并于9月25日前将工作小组名单和工作方案报教务处教务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二)精心组织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结果真实有效。对有疑点考生的调查、取证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在没有定性之前,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严肃纪律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学校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责任追究、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对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中可能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关键环节加强监督,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各相关单位要严格工作程序,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建立“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权力、失职失责等情形,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对信访举报的问题线索,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联系人:刘锦涛   卢向礼

电  话:6391929   6391937

地  址:综合办公楼221房间

邮  箱:jintaoliu037@163.com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