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信阳师范学院实践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信院字〔2017〕197号)文件精神,结合202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暨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请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及时认真做好2022届本科毕业生实践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4月11日前,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信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实践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表》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4月18日前,各学院按照《信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实践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指标体系及标准》,对学分认定申请进行审核汇总,予以公示,并做好学生代表性成果复印件、扫描件的归类和留存工作;
三、4月22日前,各学院将《信阳师范学院本科生实践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学校将适时组织专门人员对实践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情况进行检查。
联系人:刘波
电 话:6393530
地 点:综合办公楼226办公室
邮 箱:sysxk3530@163.com
附 件:信阳师范学院实践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