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教师〔2016〕2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精神,进一步总结我校实践教学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届优秀实习生及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各类实习工作中成绩突出的2023届毕业生及其指导教师。
二、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按照《信阳师范学院师范生教育实践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择优推荐。
(二)各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实习工作实绩,确保评选质量。优秀实习生推荐名额不超过实习生总人数的10%,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名额不超过本单位实际参加实习指导教师总人数的10%。参加或指导过实习支教、师范生教学技能比赛等教学实践活动的实习生或指导教师优先推荐。
(三)推荐名单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学校在各学院评选推荐的基础上,进行审核认定。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推荐的优秀实习生及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分别填写《优秀实习生推荐评审表》(附件1)《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评审表》(附件2),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5月9日(周二)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并将《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波
电 话:6393530
地 点:综合办公楼226办公室
邮 箱:sysxk3530@163.com
附 件:1.优秀实习生推荐评审表
2.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评审表
3.优秀实习生推荐汇总表
4.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