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学校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业务水平和师范生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教师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关于选派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办法(试行)》(信院字〔2022〕198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承担师范类专业《XX教学论》课程(含学科课程标准与教材研究、课程设计与评价、学科教学设计等)的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选派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师德师风端正,业务能力强,有发展潜力;
(三)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独立承担学科教学与研究工作。
二、任教时间
一个学期(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
三、选派名额
2023年学校拟选派若干名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到中小学任教。各有关二级学院最多可推荐1名教师作为任教教师人选。学校将根据报名推荐情况择优选定任教教师人选。
四、实施步骤
(一)个人申请。2023年5月12日前,符合条件的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到中小学任教申请表》(附件1)。
(二)学院推荐。2023年5月17日前,派出学院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推荐派出人选后报学校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到中小学任教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审定。
(三)领导小组审定。2023年5月24日前,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及选派人选条件确定派出人选。
(四)岗前培训。2023年6月16日前,就相关业务及工作要求对确定到中小学任教教师进行岗前培训。
(五)报到上岗。2023年8月下旬,选派教师办理相关手续并到岗。
五、派出教师的待遇
按照《办法》执行。
六、相关要求
(一)各相关学院要充分认识选派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到中小学任教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程序,根据《办法》做好选派教师的管理、考核及待遇保障等工作,保证选派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任教期间,选派教师须遵守任教学校教职工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办法》要求,扎实完成相关任务,不得提前终止任教。
(三)任教期满后,选派教师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到中小学任教业绩鉴定表》(附件2),由任教学校、派出学院、领导小组对选派教师表现情况做出考核鉴定,存入本人档案,任教期间的表现作为职称评定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刘波
电 话:6393530
地 址:综合办公楼226办公室
邮 箱:sysxk3530@163.com
附 件:1.信阳师范学院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到中小学任教申请表
2.信阳师范学院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到中小学任教业绩鉴定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