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院教发〔2023〕10号
各学院:
为严格教学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信阳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信院字〔2019〕4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2022-2023学年度所有承担本专科生教学工作任务的专任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二、考评办法
严格按照《信阳师范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信院字〔2019〕41号)和各单位的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执行。本学年的学生网上评教结果将于6月12日送达各单位。
三、考评要求
1.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是一项十分重要而严肃的工作,也是为教师评先、评优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提供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客观依据。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客观、公正地完成该项工作。
2.职能部门或教辅部门人员承担本专科生教学工作任务者,需到授课课程开课单位参加教学质量考评。在一个以上开课单位有授课任务的老师只能在一个单位参评,请任课教师主动向相关单位进行说明。
3.各单位考评结果汇总表(见附件)及明细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16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附件:信阳师范学院2022-2023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结果汇总表
联系人: 孙 铭
电 话: 6391237
地 点: 综合办公楼223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