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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5-24 16:26:11来源: 作者:阅读:

各学院:

为严格教学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信阳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附件1)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2023-2024学年度所有承担本专科生教学工作任务的专任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二、考评办法

按照《信阳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和各学院的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执行。本学年的学生网上评教结果将于6月12日送达各学院。

三、考评要求

1.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是一项十分重要而严肃的工作,考评结果是教师评先、评优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提供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客观、公正地完成该项工作。

2.职能部门或教辅部门人员承担本专科生教学工作任务者,需到授课课程开课单位参加教学质量考评。在一个以上开课单位有授课任务的老师只能在一个单位参评,请任课教师主动向相关单位进行说明。

3.各学院考评结果汇总表(附件2)及明细表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2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附件:

1.信阳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

2.信阳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结果汇总表

 

联系人: 孙 铭

电  话: 6391237

邮  箱: 375687408@qq.com

地  点: 综合办公楼223办公室

 教务处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