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严格教学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信阳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附件1)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2023-2024学年度所有承担本专科生教学工作任务的专任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二、考评办法
按照《信阳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和各学院的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执行。本学年的学生网上评教结果将于6月12日送达各学院。
三、考评要求
1.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是一项十分重要而严肃的工作,考评结果是教师评先、评优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提供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客观、公正地完成该项工作。
2.职能部门或教辅部门人员承担本专科生教学工作任务者,需到授课课程开课单位参加教学质量考评。在一个以上开课单位有授课任务的老师只能在一个单位参评,请任课教师主动向相关单位进行说明。
3.各学院考评结果汇总表(附件2)及明细表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月2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
附件:
1.信阳师范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
2.信阳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结果汇总表
联系人: 孙 铭
电 话: 6391237
邮 箱: 375687408@qq.com
地 点: 综合办公楼223办公室
教务处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