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教育部重点打击高考违规行为,有18种违规行为之一的,各科考试成绩无效。
教育部公布了考试违规代码,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并在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校,作为学校是否录取考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考生违规行为的情形及处理大致有三类: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一共有9种;作弊,考生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一共有14种;如考生有扰乱考试秩序等其他违规行为,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违法或犯罪的,送交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一共有4种。
考试违规事实代码表
违纪:
5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5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5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5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5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5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5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
5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上标记信息
5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处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作弊:
6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6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6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
6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
6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6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或者考试材料
67——在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
6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
69——其他作弊行为
7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
72——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答案雷同
73——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
7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
75——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处理:考生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其他违规:
8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8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8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84——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处理: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违法或犯罪的,送交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