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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7-12 00:00:00来源:admin 作者:admin阅读: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基层教学组织设置,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功能,增强基层教学组织活力,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施办法》(信院字〔2017〕230)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建设任务

(一)建立系级教学组织

1.以本科专业为依托,在原有教研室等教研机构的基础上,设置系级教学组织。每个本科专业原则上要设置一个系。每个系设系主任(正科级)1人,副主任(正科或副科级)1-2人,系主任为该专业负责人。系下可设若干教研组,作为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学术机构,不设行政级别。

2.个别学院如果原有教研机构较多,而专业较少,可在设系的基础上,适当设置一定数量的专业公共课程综合性(直属)教研室。综合性(直属)教研室的设置应从严控制,其人数原则上不少于4人。设主任(正科级)1人,副主任(副科级)1人。

(二)建立其他教学组织

1.承担学校公共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可按课程设教研室,教研室设主任(正科级)1人,副主任(副科级)1人。

2.各教学单位可设置1个实验教学中心(或实习实训中心),中心设主任(正科级)1人,副主任(副科级)1人。

(三)调配人员队伍

1.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教学组织设置情况,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表现及编制数量,科学调配现有教研机构科级干部。

2.各教学单位所有教师,都要归属相关教学组织。确定方式原则上应按照本科专业评估时师资队伍归属划分。

二、基本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涉及教学单位长远发展,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关组织,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工作领导,切实保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研究,科学规划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涉及面大,关乎教师切身利益,各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加强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科学规划,精心实施,确保教学工作稳定有序。各单位新成立的系级教学组织要以原有教研机构为基础,不再增加新的机构和科级干部编制。

(三)严明纪律,严守底线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政策性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系(教研室)主任选拔、科级干部配备、人员调配等方面,坚持原则,严守底线,确保各项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四)积极推进,提高质量

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意义重大,为确保建设成效,提高建设质量,学校决定对推进力度大、建设成效好的基层教学组织进行一定的经费奖励。

请各教学单位7月30日前提交《教学单位现有教研机构设置情况一览表》《教学单位基层教学组织拟设置情况一览表》等材料。

材料报送地点:行政楼230室。

联系人:张  帆

联系电话:6390928

附件:1.教学单位现有教研机构设置情况一览表.docx

          2.教学单位基层教学组织拟设置情况一览表.docx

教务处

2018.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