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通知,2014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至7日,4月8(星期二)正常上课。为保证教学工作的有序运行,经研究,决定开展清明节后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4月8日。
二、检查内容
教师有无任意调停课、迟到、提前下课,学生有无迟到、早退及缺课等现象。
三、检查形式
采取学校检查和各教学单位自查相结合的方式。教务处将组织相关人员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对全校上课场所进行教学检查;各教学单位也要成立自查小组,对本单位教师、学生上课情况进行自查。
四、检查要求
检查人员(另行通知)务必于4月8上午7:40到视频监控室集合,认真检查教师到岗和学生到课情况,并详细填写教学检查表。教务处将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