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在即,教育部昨天出台四项硬招,为最大程度地打击高考作弊,规定从今年起,凡是参加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违规事实和处理结果都要记入考生电子档案,有违规记录的考生统一用字母W予以标识。高考作弊记录在考生电子档案中,并与高校决定是否录取挂钩,这在高考史上是第一次。
考生诚信记录与高校招生挂钩
按照规定,从今年起,考生参加高考的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要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并在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校,作为学校是否录取考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诚信档案要作历史记录,并提供高校参考;考生诚信记录将进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诚信数据库;将高考诚信记录纳入考生电子档案,并与高校决定是否录取挂钩。
据了解,普通高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的考生电子档案,必须含有考生历年参加全国统考的考试诚信记录信息,在考生特征标志信息项中,对有违规记录的考生统一用字母W予以标识。录取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必须以“附加表”的方式向高校提供违规考生历年参加全国统考的违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作为高校决定是否录取考生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考生继续签订诚信承诺书
今年继续要求所有考生高考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以促使考生遵守考试纪律,诚信高考。去年起,凡是参加高考的考生都签订了承诺书,社会反映良好。今年教育部要求,在高考前深入开展诚信考试专题教育,学校要对高考考生进行一次以考试诚信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考生作弊将受严罚
2004年,教育部发布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考生违规行为的情形及处理有三类:考生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作弊,考生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有扰乱考试秩序等其他违规行为,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违法或犯罪的,送交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同时规定,如果在校大学生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依据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由所在学校严肃处理,可开除学籍。如果考生系在职干部或工作人员,根据教育部与公安部、监察部等七部门下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由教育考试机构对其作弊行为记录并向其单位公开相关基本信息,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
高考大面积作弊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维护高考的严肃和公正。
教育部今年出台的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规定对在高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导致大面积作弊,索取或者收受考生及其家长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行为,纪检监察部门将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者的责任。另外,一些省今年作出规定,凡参与作弊的教师一律开除公职。
据了解,2004年全国高考共处理违规考生3100人,违规率为万分之四点五,为1995年以来最低的一年;处理违规工作人员110人,其中1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3人被开除公职或辞退,9人被撤销党内外职务。今年的重点是加强对雇人代考或替考、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有组织群体舞弊等严重考试违规行为的防范和打击,使2005年高考违规率进一步下降。